CEMS —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
CEMS 模块采集烟囱数据,生成环保团队在 EPA 40 CFR Part 60 和 Part 75 下需要的记录。分析仪只读:平台绝不向分析仪写入。
数据采集与小时值
- SO₂、NOx、CO、CO₂、O₂、颗粒物、烟气流量、烟温和含湿量。
- 每个整点计算小时值:运行小时的每个 15 分钟象限至少有一个有效分钟数据才有效(§75.10(d))。
- 按 EPA Method 19 F 因子法计算 lb/MMBtu、lb/h、热输入(MMBtu/h)和按参考氧量修正的 ppm。
限值与校准
- 许可证限值:1 小时、3 小时滚动、24 小时和 30 个运行日滚动平均;超标时报警并记录超标时段(开始、结束、小时数、最大值),工程师填写原因和纠正措施。
- 每日校准漂移(零点和量程,% 量程):≤ 2.5% 通过,2.5–5% 需调整,> 5% 失败;从失败时起监测仪「失控」直到下一次通过,超过 26 小时没有校准也算失控(Part 75 附录 B)。
缺失数据与报告
- 数据缺失和失控期间按 Part 75 §75.33 替代(前后小时平均、回溯 90/95 百分位、回溯最大值、最大潜在值),每个值标注方法代码(MODC)。
- 季度超标与监测停运报告(§60.7(c)(d)):运行小时、热输入、排放量(吨)、超标时段、各参数停运时段、数据可用率和校准情况,可导出 CSV。
防篡改
- 每条小时记录用 SHA-256 链接前一条,每天的链尾哈希写入平台审计哈希链;「校验记录链」重新计算并比对,任何改动都会被发现。